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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教务处 时间:2018-12-24
关于适当调整学历教育思想政治课设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能力》的通知要求,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12月24日,教务处与人文与社会科学院学院就学历教育思想政治理论课上什么课、怎样上、如何考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根据2005年《中宣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以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高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19级招生专业课程教学进程备案及课时收费标准审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讨论研究决定,从2019级新生开始,对学历教育各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进行适当调整,请二级学院参照执行。
一、课程设置
(一)非二学历专业
1.专科专业课程设置:(共72学时)
1)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40学时
2)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32学时
2.专升本课程设置:(共56学时)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32学时
2)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4学时
3.高起本专业课程设置:(共104学时)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24学时
2)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40学时
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4学时
4)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16学时
(二)二学历专业(共48学时)
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8学时
2)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8学时
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16学时
4)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16学时
二、排课要求:
总学时为8学时的课程全部面授;总学时大于8学时的课程以面授为主,每门课程可安排8学时其它课时用于网络研修、观看相应视频或参观等,由任课教师认真组织和安排。
三、考核方式要求:
课时数在24学时(含)以上的课程,作为考试课,由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相关系室统一组织命题进行结业考试。24学时以下的课程作为考查课,在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相关系室的指导下,由任课教师采用较为灵活的方式进行结业考试。
教务处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