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中文
来源:教务处 时间:2018-09-03
关于做好学历教育教学档案自查工作的通知
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办学专项检查的通知》的安排,9月中下旬,市教委将组织专家对各高校学历继续教育的办学情况进行检查(抽查)。为了做好充分的迎检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做好我院学历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请各二级学院在上学期提交自查报告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教学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作为教学管理督导部分内容,教务处将于9月17—21日,组织相关人员对二级学院的教学档案进行督查,具体时间将与二级学院商定。
教学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学文件(2016年—2018年)
1.二级学院学期教学工作计划
2.课程教学大纲或课程方案
3.教学经验总结、教学质量分析材料
4.二级学院的管理要求
二、教务档案(2017下半年—2018年上半年)
1.在职、外聘教师信息表(附件1)
2.外聘教师资质证明材料和任课通知
3.在职、外聘管理人员信息(附件2)
4.2018年上半年教学及相关资料扫描件,包括考试工作安排、考场记录单(附件3)、学生原始成绩单、经批阅的学生试卷(每门课程两份)
5.教师调课审批表
6.各类考试试卷及试卷分析
7.日常教学值班记录
8.其他教学活动和教学研究中形成的重要材料。
三、学生学习档案(2016级—2018级学生)
1.学生考勤记录
2.学生免修审批材料
3.学生重修审批材料
4.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5.学生学籍异动审批表
6.学生奖、惩记录材料
7.学生管理中形成的其他材料
教学档案是教学过程及其质量的客观记录,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请二级学院高度重视,以查促建,做好今后我院学历教育教学和管理的各项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孟欣82089129 李淑君82089213
教务处
2018年9月3日